剩下不到一百天,中選會急喊卡:一張選票綁十個公投,會是十一月選舉的噩夢嗎?

距離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九合一選舉,已經進入倒數破百日的緊張階段。但現在讓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游盈隆坐立難安的,不是候選人的口水戰,而是立法院裡正在審議的一個提案:把所有的公投案,全部塞進同一張選票裡。

這個由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推動的修法,預計明日在立法院闖關。游盈隆昨天在記者會上,話說得很白,甚至帶著一點懇求的語氣。他說,雖然基於分際,他不便直接要求立法院撤案,但「內心深處,非常期待」。這句話背後透露的焦慮,可不只是行政機關的技術性抱怨,而是台灣民主選舉制度一個可能的大麻煩。

一張紙上的代價:投票所裡的時間賽跑

先來回憶一個惡夢:二〇一八年的九合一選舉,全台各地投票所大排長龍,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荒謬場景,至今仍讓許多人記憶猶新。當時的混亂,真的是因為「公投綁大選」這個制度本身嗎?

游盈隆給出了一個關鍵的釐清。他說,當時的災難,問題核心並不在於「公投與大選是否同一張選票」,而是選民一次要面對多達十個公投案,導致每個人圈選時間拉長,投票程序嚴重延宕。換句話說,瓶頸在於「題目太多」,而不在於「紙張怎麼黏在一起」。

「美國沒有統一的公投選票格式,各州做法差異極大。在台灣,如果沒有修改整套選務作業辦法、設備和人員配置,只改選票印製方式,等於創造一個無法執行的法律命令。」——中選會主委游盈隆

現在,反對黨領銜提出的修法,聲稱參考美國做法,想把複數公投案濃縮成一張紙。但問題來了:美國各州的選票設計、投票輔具、開票程序都不同,根本無法直接套用。如果只改《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一條,其他配套法令紋風不動,那這張「超級選票」反而會變成選務人員和身障選民的噩夢。

想像一下,當你走進投票所,手上的選票密密麻麻印著十個議題,每個議題還有正反兩面選項。你要在狹小的格子裡精準圈選,不能蓋到隔壁、不能印到背面、不能讓油墨互相沾染。這不是在投票,這是在考驗你的眼力和手感。中選會更直接點出,這種設計反而可能增加無效票的數量,因為只要一個不小心重疊蓋印,整張選票就可能直接報廢。

倒數計時的行政炸彈:視障者的權益誰來顧?

如果說圈選困難是擾民,那對於視障選民來說,這幾乎是實質的「投票障礙」。中選會指出,距離投票日已經不到一百天,如果要為了這張新格式的選票重新設計、生產和配送投票輔助器,時間根本不夠。這不是一個行政程序的小瑕疵,而是直接剝奪部分公民行使參政權的權利。

再說到開票環節,那就更是一場災難。台灣的開票作業,是由工作人員在現場逐張唱票、劃記。如果一張選票上有十個議題,開票人員必須在眾目睽睽下,逐一辨識每個欄位的圈選痕跡,再分別計入十個不同的表格。這不僅讓開票時間呈倍數成長,也大幅增加了開錯票、記錯票的風險。

話說回來,在野黨提出的這個構想,究竟要解決什麼問題?是覺得分開印製選票太浪費紙張,還是覺得分開投票會降低投票率?如果是前者,節省的成本與衍生的混亂相比,顯然不成比例;如果是後者,用「增加混亂」來「提升參與」,這邏輯說得通嗎?

一場註定的行政訴訟災難?

最讓中選會頭痛的,還不只是流程問題,而是法律的真空狀態。中選會明確警告,這項修法在沒有修改其他配套法規的前提下,會產生一個「無法執行的法律命令」。說白了,就是立法院丟一個燙手山芋給行政機關,要他們在期限內變出魔法,但沒有給他們魔杖。

從產業面來看,任何一個大型專案的執行,都需要「時間」、「資源」與「法源」三項要素。現在距離十一月二十八日,剩下的時間已經不足以讓選務機關完成人員訓練、設備採購和法規調適。更何況,選舉與公投的結果,動輒牽動數百萬人的權益,甚至可能影響國家重大政策方向。如果在制度不完備的情況下強行推動,導致後續出現大規模的選舉無效訴訟,那才是真正的民主災難

編輯觀點
從一個資深媒體人的角度來看,這起爭議表面上是選務技術之爭,骨子裡卻是朝野對「直接民主」效率的認知落差。在野黨試圖透過「簡化流程」來提高公投的「通過率」或「討論度」,出發點或許有其政治考量;但行政機關的立場是「安全第一」,不能為了政治效率犧牲選舉的公正性與穩定性。
我認為,時間確實是最大的敵人。中選會這次罕見地公開列出十一項具體問題,甚至不惜揭露內部作業的困難,這表示問題已經嚴重到無法用「加班」或「應變」來解決。往後推演,如果明日修法真的通過,中選會幾乎不可能在年底選舉中完美執行,屆時無論是哪一陣營的候選人落敗,都可能因為選務瑕疵而提出選舉無效之訴。
對一般人來說,這不是遙遠的立法院戰爭。你今年十一月的投票時間會不會從五分鐘變成五十分鐘?你神聖的一票會不會因為技術性問題變成廢票?這些都是必須直視的現實問題。

如果這次勉強過關,下次呢?

我們再把時間軸拉長一點。這次的爭議,如果不幸在明日表決通過,中選會被迫趕鴨子上架,我們可能會看到什麼?首先,投票當天的混亂幾乎可以預期,媒體上會充滿選民抱怨大排長龍、選務人員手忙腳亂的新聞;其次,開票結果可能延後到深夜甚至隔天,整個社會的情緒懸在那裡,對民主政治的信任感將受到考驗。

更麻煩的是,這將形成一個惡劣的先例。未來,只要國會多數黨想,就可以在選前幾個月突然更改選舉規則,讓行政機關和選民措手不及。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選舉制度的變革應該著重於「長遠的穩定性」,而不是成為短線操作的博弈工具

最後,我想請讀者思考一個問題:你認為選舉制度的改革,應該由誰來主導?是握有權力的立法者,還是負責執行的選務機關?或者,我們是否該冷靜下來,等到這次選舉結束後,花足夠的時間進行跨黨派的公聽會與專家學者討論,再決定台灣未來的公投投票形式?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年底選舉的選票真的會因為修法而改變嗎?

有可能。如果立法院明日通過修法,中選會必須依法將所有公投案印在同一張選票上,但目前行政單位評估時間與技術上都難以負荷,後續可能引發行政與立法的憲政爭議。

二〇一八年的選舉混亂,真的是因為公投綁大選嗎?

不全然是。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指出,當時的混亂主因是選民要同時考慮十個公投案導致投票時間過長,而非單純因為「公投與大選合併」這項制度。

如果修法通過,視障選民該怎麼辦?

中選會明確表示,時間不足以重新設計符合新選票格式的視障投票輔助器,這將嚴重影響身障者的投票權益,也是目前最大的執行困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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