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GPT 才問世不到三年,全球法院檔案裡已經躺著超過 1,900 個由AI憑空捏造的判例、當事人姓名跟法條。這不是科幻電影的情節,是真實在法庭上發生的災難。
孟加拉首席大法官祖巴耶爾·拉赫曼·喬杜裡(Zubayer Rahman Chowdhury)最近公開表態,語氣很重——AI不該拿來寫判決書。他呼籲政府趕快訂出法律跟政策,明確劃出AI在司法領域的紅線。說真的,如果連最高法院都對這項技術感到棘手,那全世界依賴AI輔助法律工作的人,都該繃緊神經了。
AI幻覺不是科幻名詞,是真實在法庭上爆炸的未爆彈
所謂「AI幻覺」(hallucinations),白話講就是生成式AI在不懂裝懂的時候,會編出煞有其事的假判例、假當事人姓名、甚至不存在的法條引用。根據訴訟文件AI幻覺案例資料庫維護者 Damien Charlotin 的統計,截至 2026 年 8 月,全球已記錄約 1,934 起AI幻覺案例。這個數字背後,是將近兩千次司法程序被虛假資訊滲透的危機。
最經典的案例是 2023 年美國的 Mata v Avianca, Inc. 訴訟案。那是全球第一次有ChatGPT生成的虛假判例被明目張膽地引用到聯邦法院檔案裡。結果呢?律師被法院罰了 5,000 美元。法官的意思很清楚:你可以用AI輔助,但最後簽名負責的是你,不是機器。
有趣的是,這股歪風沒有停在美國。英國、澳洲、法國、加拿大,還有我們的鄰居印度,全都陸續中標。
「印度最高法院在 2026 年 7 月的 Pooja Ramesh Singh v Jammu and Kashmir Bank Ltd & Anr 案中裁定,任何基於虛假引用所作出的命令,即使只有部分引用是假的,在法律上仍然『無效』。」
換句話說,只要AI幻覺滲進判決書,整份判決都可能被推翻。這對司法安定性的打擊,恐怕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大。
孟加拉為什麼著急?三根稻草壓垮司法AI信任
孟加拉不是沒在做事。ICT Division 已經草擬了一份AI政策,Cabinet Division 也公開警告公務機關不要把機密資料餵給AI,連中央銀行都跳下來禁止將銀行數據輸入AI系統。但首席大法官還是坐不住了,為什麼?
首先,司法人員的AI素養普遍偏低。法官跟律師不一定懂大型語言模型的運作邏輯,自然也很難判斷AI給的答案到底有沒有鬼。其次,孟加拉的數位法律資料庫既不完整也不好用。沒有可靠的數位化判例索引,要交叉驗證AI給的引用,簡直像在黑暗中找路。再者,驗證機制幾乎從缺——沒人規定律師必須檢查AI生成的引用,也沒人釐清出了事誰要扛。
這三個問題其實很有既視感。台灣的法律資料庫雖然相對完整,但真要說全面數位化、且具備即時更新與驗證功能的系統,恐怕也還在半路上。
從1,934起案例學到的事:AI可以當助理,但不能當法官
AI在司法領域的應用不是沒有價值。草擬文件、案件管理、法律研究輔助,這些都是AI的強項。孟加拉法院積案如山,確實需要工具來紓解行政負擔。但問題在於:效率不能凌駕於公正之上。
從各國的慘痛經驗來看,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方向。首先,政策必須明確定義AI的禁用與限用場域——判決撰寫這種核心司法行為,絕對要列為禁用範圍。其次,律師公會(如 Bangladesh Bar Council)必須制定紀律規則,釐清律師驗證AI引用內容的責任歸屬。再者,教育訓練不能等,法官、律師、法院人員都要具備基本的AI識讀能力。最後,政府必須投入資源建置可靠且易於存取的數位法律資料庫,讓人可以獨立驗證AI的產出。
從產業面來看,台灣的法律科技新創這幾年確實很熱鬧,但多數產品聚焦在合約審閱、法律諮詢機器人等領域,對司法端的AI風險著墨甚少。如果我們能借鏡孟加拉的呼籲,提前建立司法AI使用指引,反而有機會變成亞洲的標竿。怕的是等出事才來修法,那就真的慢了。
回到孟加拉首席大法官的警告。他說「AI不應被用於撰寫法院判決」,這句話背後不只是對技術的不信任,更是對司法本質的堅持——判決書承載的不只是法律邏輯,還有法官對個案正義的具體權衡。那種價值判斷,演算法學不來,也不該學。
全球將近兩千起AI幻覺案例已經證明:AI很聰明,但也很會說謊。我們可以擁抱科技,但要先學會怎麼管住它。
對台灣的法律從業人員來說,現在正是時候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你的助理律師變成AI,你願意把簽名蓋在它寫的狀紙上嗎?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那我們就該趕快把遊戲規則訂清楚。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AI幻覺?為什麼會對司法產生危害?
AI幻覺是指生成式AI在回答問題時,憑空捏造看似合理但實際上完全錯誤的資訊。在司法領域,AI幻覺會產生假的判例、當事人姓名或法律條文,若律師或法官不慎引用,可能導致錯誤判決,嚴重損害司法公正與當事人權益。
台灣目前的司法體系有在使用AI嗎?
台灣司法體系目前在輔助層面有導入AI工具,例如語音轉文字系統、裁判書草稿輔助等,但尚未開放AI撰寫判決主文。司法院已關注AI倫理議題,不過尚未訂定專屬的司法AI使用規範,這部分仍在研議階段。
律師使用AI輔助工作,出了事誰要負責?
負責任的永遠是律師本人。美國Mata案中律師被罰款5,000美元就是最明確的示警。律師有義務驗證AI生成的所有引用內容,不能以「AI給的資料」作為免責理由,法院只認律師的簽名,不認AI的運算。
一般民眾會受到AI幻覺的影響嗎?
會的。如果訴訟當事人的律師使用了AI生成的不實引用,可能導致法官做出對當事人不利的錯誤判斷。甚至在法律諮詢場景中,民眾若自行使用ChatGPT查詢法律問題,也可能被AI幻覺誤導而採取錯誤的法律行動,建議法律問題仍應諮詢專業律師。
孟加拉的做法對台灣有什麼借鏡意義?
孟加拉首席大法官主動發出警告並呼籲立法,顯示司法體系對新興科技應保持審慎態度。台灣可借鏡其「明確定義禁用範圍」、「建立驗證機制」、「強化司法人員AI教育」三大方向,提前部署司法AI治理框架,避免重蹈他國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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