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新竹棒球場被貼上「12億大秘寶」的標籤,成為地方政治攻防的頭號戰犯。四年後,檢察官用一份不起訴書告訴大家:所謂的貪瀆弊案,可能從頭到尾都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政治寓言」。問題來了——當司法還了林智堅清白,當初高舉正義旗幟的人,如今要怎麼下台階?
政治口水戰的終點,證據說話的起點
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的結果,說白了就是一句話:查無不法。不起訴書指出幾個關鍵事實,跟過去四年社群平台上瘋傳的「揭弊」版本,幾乎是兩個世界的故事。
首先,總經費根本不是外界喊了一整年的「12億大秘寶」。檢方認定,新竹市立棒球場的重建經費是8.2億元,另外3.9億元是地下停車場的興建費用,兩者是獨立標案,混在一起談,就像把買車的錢跟加油的錢加總起來說車子太貴——邏輯上說不過去。其次,所謂「廢棄物傾倒變賣」的指控,經調閱影像紀錄後也證實並無此事;更妙的是,球場實際土層厚度甚至「高於設計標準」,廠商還自行墊高成本347萬元,這跟偷工減料四個字,怎麼看都是反方向。
「根據新竹地檢不起訴書內容,證實新竹市棒球場造價經費並非告發指控12億大秘寶,而是8.2億球場重建經費,另3.9億元為地下停車場興建經費。」
換句話說,檢察官花了兩年調查,最後給出的結論是:這是一個公共工程常見的履約爭議,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官商勾結。既然是民事層級的問題,就該用民事程序解決——協調、調解、求償,而不是在媒體上天天開公審大會。
當政治利益凌駕於公共工程之上
說真的,新竹棒球場的硬體問題確實存在——排水不良、場地平整度不足、設施不符合職棒比賽標準,這些都是事實,沒有人會否認。但問題在於,高虹安市府過去四年選擇的處理方式,不是積極解決問題,而是把棒球場當作一面「照妖鏡」,每天照別人,卻不拿來照自己。
市議員楊玲宜點出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球場被封閉四年多,龍來公司已經解約,附近的月租停車場也被迫解約,新竹球迷四年沒有職棒可以看,市民的停車權益受損,高虹安到底為新竹爭取了什麼具體的福祉?這不是情緒性的質問,而是很實際的市政績效檢驗。
「高虹安與柯文哲4年前高喊新竹大秘寶,如今檢方還林智堅及市府人員清白,證明高虹安只想藉由新竹棒球場收取個人政治紅利並進行政治惡鬥。」——楊玲宜
從公共工程管理的角度來看,市府的責任應該是「促成本案的推進」,包括協助釐清設計爭議、與廠商協商改善方案、甚至重新議約。但過去四年,我們看到的卻是市府不斷開記者會公布「新事證」,不斷把前朝的公文往外送,像極了選舉年的政治獻金——不花白不花。
一場官司結束,另一個問題才剛開始
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對林智堅和市府公務員來說是清白的背書,但對新竹市民來說,問題一個都沒解決:球場還是不能用,龍來還是走了,4.8億的經費還是花了,結果是封閉四年的「新」球場。這筆帳,算誰的?
首先,檢方只處理「有沒有違法」的問題,不處理「做得好不好」的問題。工程有瑕疵不代表有人貪污,但也不代表工程沒問題。這個分際很微妙,卻很重要。高虹安市府若認為工程有瑕疵,最務實的做法是回到契約精神,提出民事求償或協調改善,而不是持續在政治場域複誦「大秘寶」三個字。
其次,這件事也暴露出台灣公共工程監督機制的一個結構性漏洞——政治人物太習慣用「揭弊」來取代「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之後,最該做的是想辦法補救,而不是一直喊「你看你看,前朝多爛」。四年過去了,球場還是不能打,這不叫監督,這叫擺爛。
再者,從法律層面來看,高虹安過去四年對外公開指控的內容,現在被檢方逐條反駁。如果檢方的調查結果是「查無實證」,那這些公開言論在民事上會不會構成誹謗?柯文哲和高虹安要不要道歉?這已經不只是政治誠信問題,可能還涉及法律責任。
從大秘寶到不起訴,台灣政治的啟示錄
新竹棒球場案的發展軌跡,其實有一個很熟悉的公式:選舉年 → 找到一個公共工程 → 貼上「弊案」標籤 → 媒體跟風炒作 → 社會形成「一定有鬼」的印象 → 檢調偵辦 → 查無實證 → 不了了之。這個公式在台灣政治史上反覆上演,從北到南、從藍到綠,沒有一個政黨是清白的。
但這次比較特別的是,司法調查結果出來之後,當初喊最大聲的人,似乎沒有要收回那句話的意思。這才是最令人不安的事——當政治人物可以無成本地製造「弊案印象」,就算事後被證明是錯的,也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那下一次選舉,誰還需要認真提政見?
從產業面來看,這種「先喊先贏、事後再說」的政治文化,對台灣的公共工程品質其實有嚴重的負面影響。試想,如果你是民間廠商,要參與政府大型標案,看到一個合法得標、按圖施工的案子,事後可以被政治人物用「感覺有問題」就翻攪四年、天天上新聞,你還敢認真接政府的案子嗎?風險太高,利潤不夠,最後就是優秀廠商不來投標,來的都是敢賭的、或者有關係的,這絕對不是市民之福。
編輯觀點
從產業面來看,新竹棒球場案對台灣公共工程生態的傷害,遠比帳面上的8.2億還要嚴重。當「揭弊」變成選舉的標準配備,而「查無不法」的結果又無法回頭清算政治責任,這個機制就會被無限濫用。我們真正該思考的是:如何在制度上讓政治人物為「錯誤指控」付出代價?也許是建立公共工程爭議的「獨立第三方評估機制」,把政治口水導回專業討論,而不是讓每個重大建設都變成四年一次的選舉提款機。
最後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新竹市民到底想要一個怎樣的棒球場?是要一個可以讓職棒正常開打、球迷可以安心進場看球的專業運動場館,還是繼續看著政治人物在上面表演「我抓到了」的戲碼?球場不會自己變好,問題不會自己消失,如果四年不夠解決問題,那再四年呢?
如果你是新竹人,或者你關心台灣公共工程的品質,請你開始思考:當下一次選舉來臨時,你是要投給一個會解決問題的人,還是投給一個只會發現問題的人?因為後者,我們已經有夠多了。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竹棒球場案的總經費到底是8.2億還是12億?
根據新竹地檢署不起訴書,棒球場重建經費為8.2億元,另外3.9億元是獨立的地下停車場興建經費,兩者合計12.1億元。檢方認定兩者屬於不同標案,不應混為一談。
林智堅在新竹棒球場案中被起訴了嗎?
沒有。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對林智堅及市府相關公務員均作出不起訴處分,認定查無貪污、偽造文書、廢棄物法等具體犯罪事證。
高虹安和柯文哲是否應該為此事道歉?
市議員楊玲宜公開要求兩人為過去四年的指控向林智堅及市府公務員道歉。目前柯文哲和高虹安尚未對此作出正式回應。
新竹棒球場現在可以比賽了嗎?
目前仍無法舉行職棒比賽。球場已封閉四年多,原本的委託經營廠商龍來公司已解約,周邊停車場租約也已被迫終止,何時能恢復職棒賽事尚無明確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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