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總覽:公視第八屆董監事審查程序自去年底以來爭議不斷,近日八位審查委員發出公開信,呼籲文化部應暫緩原定四月中旬的第二次審查會議,並要求先行與國會各政黨協商,以達成提名人選共識,此舉為公視董事會改組投下變數。
📅 去年12月31日:首次審查未達法定人數
回溯去年底,公視第八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舉行了第一次會議。當時,文化部所提出的候選人名單,事先並未充分徵詢各界多元意見,導致審查結果不盡理想。儘管會議勉強通過了四位董事及四位監察人,但仍未達到《公共電視法》規定的法定人數,使得董事會的組成陷入僵局。據悉,包括會議主席吳永乾在內的多位審查委員,在會議上便曾提議文化部未來再提出候選人名單時,應先廣泛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以利後續審查順利進行。
📅 今(27)日:八審委聯名公開信,要求先協商
今日,這場公視董監事審查的波瀾再起,八位審查委員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了一封名為「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的連署公開信。這封信的署名委員包括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等人,他們在信中明確指出,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的十五名委員,其產生方式是依據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推舉。因此,從制度精神上來看,董監事候選人名單的提出,也應當廣納國會各政黨的意見後再行公布。
委員們在公開信中強調,過去執政黨即便在國會擁有多數席次,在提名公視董監事名單時,依然會循例與在野黨進行協商溝通,形成一定共識後才正式公布。然而,文化部近期提出的第二波候選人名單,卻未能遵循此一制度精神與過往慣例,事先完全沒有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這顯然與審議民主的理念不符。
📅 4月中旬:第二次審查會議面臨延後呼籲
文化部原定於四月中旬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期望能加速推動公視董事會的改組。然而,面對八位審查委員的公開呼籲,要求延後會議並先進行朝野協商,這項既定議程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委員們指出,在當前朝野政治氛圍緊張的背景下,文化部長李遠力邀各界人士首肯名列公視董監事候選人,這份努力確實值得肯定。不過,他們誠懇籲請李遠部長循例與各政黨協商提名人選,是基於《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的明確規定。
該條文規定,由行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候選人,必須經過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過。這項高門檻的重度議決規定,其立法意旨正是在於訓示提名候選人必須踐行前置諮商,形成相當程度的共識,方能確保在審查時取得法定多數委員的支持。因此,委員們主張四月中旬的第二次審查會議應予延後,待文化部確實踐行公開、可檢驗、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後再行召開,以符合程序正義。委員們強調,提出此主張並非意圖杯葛,而是出於善意,希望協助文化部早日順利完成董事會的改組,讓公視能穩定運作。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這起公視董監事提名爭議,不僅凸顯了《公共電視法》在高門檻審查機制下的實務挑戰,也再次將朝野協商在公共媒體治理中的重要性推向檯面。未來,文化部能否順應審查委員的呼籲,回到過往的協商慣例,將直接影響公視董事會能否順利且具備公信力地組成。這不單是程序問題,更關乎公共電視作為獨立媒體的超然地位與社會信任。唯有透過廣泛的民主對話與共識建立,才能確保公視的運作真正符合全民利益,避免其成為政治角力的犧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