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近年來,寵物放養或外出未繫繩導致的咬傷與交通事故頻繁,引發社會關注。針對此一現象,花蓮縣長參選人魏嘉賢今(27)日公開呼籲,花蓮縣政府應參酌其他縣市經驗,儘速補強地方自治條例,以強化寵物源頭管理機制,進而保障民眾安全並提升動物福祉。
事件核心與修法倡議
魏嘉賢指出,現行《動物保護法》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須由7歲以上者陪同,且僅針對具攻擊性寵物(如比特犬)設有較嚴格規範,要求由成年人伴同、配戴口罩並使用1.5公尺內短繩。然而,對於一般犬貓等寵物,法律並未強制要求採取繫繩、寵物推車或外出包等適當防護措施,導致寵物可能在公共場所脫離控制或逃逸野外,進而衍生安全與生態風險。
他進一步說明,鑑於中央法規修正進度遲滯,許多地方政府已透過自治條例補強相關規範。例如,臺北市、屏東縣、新北市及臺中市等縣市皆已先行建立更完善的飼主防護義務規定。然而,花蓮縣迄今尚未跟進,使得當地缺乏足夠的法源依據來有效管理寵物放養行為,這也凸顯了花蓮在寵物管理規範上的迫切需求。
花蓮事故頻傳凸顯管理缺口
魏嘉賢強調,花蓮縣近年確實發生多起因犬隻未繫繩或放養所造成的嚴重事故。他列舉了數起令人警惕的案例,包括:今年3月,新城鄉發生犬隻未繫繩爆衝撞擊自行車騎士,導致騎士頭部重創傷重不治的悲劇;2025年4月,秀林鄉有放養犬隻咬傷一名8歲男童,造成其小腿需送醫縫合16針;以及同年6月,吉安鄉發生犬隻外出未繫繩咬死路邊貓咪的事件。
這些案例不僅造成人身傷害,也危害其他動物生命,更可能引發交通意外。魏嘉賢直言,這些狀況「皆凸顯花蓮亟需建立相關規範並強化執法。」他認為,透過修正自治條例、強化縣府管理依據,不僅能有效避免寵物脫離控制後發生車禍或走失,亦能防止追車、追人或攻擊其他動物等情形,全面兼顧寵物與公共安全。
強化宣導與社區協作
魏嘉賢建議,相關規範納入自治條例後,縣府應同步強化宣導與執法力度。他認為,結合基層里鄰與社區力量,提升飼主責任意識,是從源頭預防事故發生的關鍵。此舉旨在打造一個人、寵物與野生動物能夠共存共榮的環境,進而守護花蓮的公共安全與生活品質。
儘管中央《動物保護法》已有基本規範,但其彈性不足以應對各地區的特殊需求與日漸增長的寵物飼養問題。因此,地方自治條例的補強,成為填補此法規漏洞的重要途徑,也是許多都會區已採取的策略,以期在法規層面更全面地保障社會秩序與動物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