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公投過關、鞭刑被打回票!賴中強痛批:國會多數不想修法只想玩公投

中選會本週正式公告,三大公投案中僅「廢除非核家園」通過成案門檻,「鞭刑」及「交通罰鍰專用」雙雙遭駁回。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接受本報專訪時直言,立法院擁有完整的立法與修法權限,卻捨棄職責不走,反過來要求人民用公投解決法律層次的問題,這不僅是「多此一舉」,更是典型的政治算計。

這場公投攻防戰,表面上是民意的直接展現,骨子裡卻是國會多數與行政機關之間的權力角力。賴中強說得直接:「公投是為了補足代議政治的不足,不是讓立委們偷懶用的。」如果藍白陣營真心認為「非核家園」政策有問題,直接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就好,何必繞一大圈、勞師動眾推公投?

中選會駁回兩案:鞭刑違反人權、罰鍰專用自相矛盾

先來看看被駁回的兩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在28日的記者會上明確表示,「鞭刑公投」與「交通罰鍰專用公投」均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換句話說,這兩案的內容根本不屬於「重大政策」的範疇,而是牽涉到法律條文的修改。

賴中強進一步解釋,引進鞭刑必須修改《刑法》總則中關於刑罰種類的規定,這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而且鞭刑本身就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中選會的駁回理由已經把話說得非常清楚。至於交通罰鍰專用,更是充滿矛盾。民進黨團過去在立法院曾先後提案,要將罰鍰的50%與100%專用於改善交通,結果在藍白多數聯手下一再被封殺;現在在野黨卻反過來發動公投,這不是自打嘴巴是什麼?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次公投審議結果釋放出一個明確訊號:中選會正在試圖守住「公投不應取代立法」的防線。但問題在於,當國會多數黨不願意承擔修法的政治責任,反而把燙手山芋丟給人民時,公投制度就會淪為政黨動員的工具。賴中強的批評點出了核心矛盾——政治人物嘴上說尊重民意,實際上卻是在迴避自己該做的功課。如果朝野政黨繼續把公投當作選舉提款機,台灣的代議民主只會愈來愈空洞化。

非核公投放行背後的關鍵:政治判斷大於法律適用

真正讓外界議論紛紛的,是「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為何能過關。賴中強直言,這個案在法律層面上「十分牽強」。《環境基本法》第23條早已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如果藍白陣營反對這個方向,正確的做法是在國會提案修法,而不是不修法、卻要求人民用公投來表態。

那中選會為什麼還是放行了?賴中強給出一個殘酷但真實的判斷:這是避免與國會多數直接對抗的政治考量。想想看,如果中選會三案全數駁回,等於直接跟掌握立法院多數的藍白陣營正面開戰,後續的政治效應會有多劇烈?與其如此,不如放行一案、駁回兩案,至少在表面上維持了「部分同意、部分否決」的平衡。

  • 鞭刑公投:涉及《刑法》刑罰種類修正,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駁回有理
  • 交通罰鍰專用公投:在野黨曾在立院否決同類提案,如今反推公投,邏輯矛盾
  • 非核家園公投:法律依據牽強,放行屬於政治妥協而非法律正當性

話說回來,這也凸顯了一個結構性問題:當公投審議機制遇上國會多數,依法行政的理想很難不向現實低頭。中選會的委員們不是活在真空中,他們比誰都清楚,駁回一個由國會多數黨提出的公投案,後座力有多大。

韓國瑜的「民主良心試金石」與在野黨的下一步

被駁回的兩案,藍白陣營會怎麼反應?賴中強點出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觀察點——韓國瑜。如果要提行政訴訟,由黨團總召或個別立委提告,在「當事人適格性」上有很大疑慮,最合法的方式是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代表立法院,出面控告中選會。

還記得韓國瑜曾說過立法院有「暗黑力量」在控制嗎?賴中強直接將這個說法與後續行動扣在一起:「這將成為韓的民主良心試金石,考驗其究竟是真心維護民主憲政的國會議長,或只會做象徵性政治責任切割。」這段話說得夠重,但也很難反駁——講過的話、罵過的人,現在有沒有具體行動來印證,大家都睜大眼睛在看

至於藍白會不會轉向憲法法庭聲請機關爭訟?賴中強打臉說,這條路跟他們過去反對憲法法庭合法組成的立場完全矛盾,更別說距離公投投票前90天公告期已經「緩不濟急」,即使提了也很難產生實際法律效果。

一票多案修法喊卡?2028年恐捲土重來

藍白陣營先前積極推動修改《公投法》、推行「一票多案」,但隨著年底僅剩一項公投成案,這項修法在短期內已經失去實質效益與急迫性。賴中強批評,在野黨推動這些「無厘頭公投」,本質上就是為了選舉動員,創造議題熱度、凝聚支持者向心力。

更值得警惕的是,即便今年無法全面成案,到了2028年大選,這些「惡搞公投」與「一票多案」極有可能再次捲土重來。這不是危言聳聽——公投綁大選的政治紅利,沒有哪個在野黨會輕易放棄。

如果我們把時間軸拉長來看,這次的公投審議爭議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台灣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之間長期張力的又一次爆發。立法院有修法權卻不用,反而把爭議性議題丟給公投;中選會有審議權卻難以完全依法行政,被迫做出政治妥協。這種「你不修、我不擋、大家一起演」的荒謬劇碼,受害的終究是對制度還抱有期待的選民。

你覺得,公投應該是人民的直接民權,還是政黨的政治提款機?下次看到政治人物高喊公投時,不妨先問一句:這個議題,你們在立法院自己處理過了嗎?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鞭刑公投」為什麼被中選會駁回?

因為鞭刑涉及修改《刑法》總則的刑罰種類規定,屬於立法原則創制,而非「重大政策」範疇,且鞭刑本身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的規定。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過關代表什麼?

代表該案進入後續公投程序,將由選民投票決定是否廢除非核家園政策。但賴中強指出,此案在法律層面上依據薄弱,中選會放行主要是基於避免與國會多數對抗的政治判斷。

藍白陣營接下來可以怎麼做?

可選擇提起行政訴訟或聲請憲法法庭機關爭訟,但前者面臨當事人適格性問題,後者與其反對憲法法庭的立場矛盾且時間緊迫。賴中強認為,最關鍵的觀察點是立法院長韓國瑜是否願意代表立法院提告。

「一票多案」修法還有機會通過嗎?

由於年底僅剩一項公投成案,該修法短期內失去急迫性,但賴中強示警,2028年大選時在野黨極有可能再次推動「一票多案」與各種公投提案。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