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4次核能公投還不夠?環團怒轟:別把立法責任丟給人民

中選會在8月28日審議三項公民投票案,最後僅有「廢除非核家園」一案通過成案門檻,另外的鞭刑入法、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兩項公投則遭否決。消息一出,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隨即發表聲明,除了對結果表達遺憾,更直接點出一個尖銳的問題:一個已經入法的政策目標,為什麼可以拿來公投?

這已經是臺灣從2018年以來,第4次出現跟核能相關的公投案。從2018年「以核養綠」、2021年重啟核四公投、2025年再到這次的2026年,核能爭議像是跳針一樣,每隔一兩年就回來一次。廢核平台說得很直白:「一投再投,夠了沒。」這句話背後藏著的,其實是很多人對能源政策討論方式的不耐煩。

非核家園不是行政命令,是已經寫進法律的東西

廢核平台這次質疑的重點,在於程序正當性。他們指出,「非核家園」不是一句口號或行政院臨時決定的政策,而是明確寫在《環境基本法》第23條裡的法定目標。如果要改變這個方向,按照體制,應該由立法院提出修法,經過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院會表決,走完一整個立法程序,並且由立委們承擔最終的政治責任。

但現在的情況是,這個公投題目把「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包裝成重大政策來處理,等於跳過立法院該做的事,直接把決定權丟給全國人民。廢核平台質疑,這不是把立法責任轉嫁給選民,什麼才是?

更有意思的是,中選會這次駁回了「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的公投,理由是該案不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範疇。但同一批委員,卻認定已經入法的非核家園目標可以透過公投來處理。廢核平台直言,這種判斷標準前後是否一致,中選會有義務向社會說清楚。

題目問得很模糊,通過之後能做什麼也很模糊

如果仔細看這次公投的主文——「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會發現一個問題:它沒有說要用哪一種核電技術、沒有提核廢料要放哪裡、沒有講核電廠延役還是重啟的具體做法,更沒有解釋「使用核電」跟「振興經濟」之間的因果關係到底是什麼。

廢核平台認為,這種問法把複雜的能源結構簡化成一條二選一的政治口號。而即使公投最後真的通過了,按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公投結果對行政機關的拘束力只有兩年。但核電重啟不是開關打開就好——安全審查、設備更新、燃料取得、核廢料處置、預算編列,隨便一項都是三、五年起跳的工程。如果兩年內做不完,公投結果自動失效,問題又回到原點,等下一屆國會再來一次。

簡單說,這個公投如果真的通過,它不保證核電會重啟;如果沒通過,也不代表非核家園就能順利走下去。那舉辦公投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廢核平台給了一個很直接的答案:這與其說是在決定政策,不如說是一場耗費8億元公帑的大型民意調查。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廢核平台這次提出的質疑其實打到了一個很核心的痛點——台灣的能源政策討論,長期以來卡在「擁核 vs. 反核」的二元對立裡,真正該被仔細討論的電網韌性、儲能配套、節能措施、需求面管理,反而都被晾在一邊。8年4次核能公投,每次都耗費大量社會資源,但每次投完,問題還是沒解決。說真的,如果公投題目本身無法產生可執行的法律效果,那它除了在選舉期間激化對立之外,還能帶來什麼正面價值?這不是反對公投制度,而是質疑這類公投的必要性。

把公投當政治工具,能源政策討論越走越偏

回顧這幾次核能公投,會發現一個共同特徵:它們大多落在全國性大選的同一時間。2018年九合一、2021年公投綁大選、2025年地方選舉,再到2026年這次,核能議題一次又一次被放進投票所,成為動員選票的工具。

廢核平台在聲明裡說得很重:「公投不是立法院逃避政治責任的工具,也不應成政黨操作選舉、製造社會對立的手段。」他們點出一個現實:每次公投前後,社群媒體上的能源討論幾乎都會陷入情緒化的對罵,真正該被理性檢視的問題——比如面對極端氣候和電網風險時,能源系統該如何提升韌性;比如核電廠周邊居民的安全怎麼確保;比如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到底要設在哪裡——這些問題從來沒有在公投辯論裡被好好回答過。

有趣的是,支持核能的一方總說核電是為了「振興經濟」,但根據台電歷年公布的資料,核電的發電成本其實一直在上升,如果再加上核廢料最終處置的潛在費用,核電的經濟效益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漂亮。而反核的一方長期強調綠能發展,但台灣的再生能源佔比確實還沒達到理想目標,間歇性供電的問題也還在努力克服中。這些都是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但公投題目的設計方式,往往讓人沒辦法進行這種層次的對話。

廢核平台這次的聲明,至少把一個常被忽略的事實拉回檯面上:非核家園已經入法,如果要改變,請立法院自己提修法,不要推給全民公投。這不只是法律程序的問題,更是政治責任歸屬的問題。

能源政策的下一步,不該再由公投決定

從2018年到現在,8年內4次核能公投,每一次都在重複類似的論戰。反對者說核電不安全、核廢料無解;支持者說核電低碳、穩定、能撐住基載。但說真的,這些論點跟8年前有什麼不一樣?

台灣的能源結構需要轉型,這是沒有人會否認的事。但轉型需要的是長期規劃、專業評估和跨黨派的穩定共識,而不是每隔兩年就用公投來測一次風向。廢核平台這次說了一句話,值得所有人想一下:「台灣的能源未來,不該由政黨設計充滿誤導內容的公投題目決定,更不該淪為政黨選舉算計的工具。」

年底大選將至,核能公投勢必又會成為各方攻防的焦點。但在走進投票所之前,或許我們可以先問自己一個問題:這次公投如果過了,會發生什麼具體改變?如果沒有過,事情又會怎麼發展?如果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很模糊,那這一票投下去,到底是在決定政策,還是在表態而已?

能源政策的討論,不該每兩年就重新來一次。真正的進步,來自於我們願意面對那些複雜的、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而不是把它們簡化成一個又一個的是非題。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為什麼會引發爭議?

因為「非核家園」已經明確寫入《環境基本法》,是法定政策目標,環團質疑立法院不該透過公投來改變已入法的內容,而應循修法程序處理,否則等於把立法責任轉嫁給人民。

8年4次核能公投分別是在什麼時候?

分別是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2021年重啟核四公投、2025年地方選舉期間的核能相關公投,以及這次2026年8月通過成案的「廢除非核家園」公投,平均不到兩年就出現一次核能公投。

這次公投通過後,核電真的會重啟嗎?

不一定。公投結果對行政機關的拘束力僅有2年,但核電重啟涉及安全審查、設備整備、燃料取得、核廢料處置等程序,2年內幾乎不可能完成,若期限內無法執行,公投結果將自動失效。

中選會這次審查三項公投的結果是什麼?

中選會在8月28日審議後,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通過成案,另外「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兩項公投均遭否決,環團質疑中選會對「重大政策」的認定標準前後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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