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去年交通罰鍰決算金額突破六億兩千三百萬元,不僅較原編列預算四億四千萬元超收近一億八千萬,更寫下歷年新高紀錄。這筆「意外之財」看在縣議員賴清美眼裡,卻成了基層員警可能被貼上「搶錢衝績效」標籤的未爆彈。面對外界質疑,彰化縣警察局將超收主因指向民眾檢舉案件增加、毒駕修法取締,以及闖紅燈等重大違規取締件數攀升,強調基層員警主動開單的數量並未明顯增加。但從二〇二〇年起連續四年決算數超標、甚至兩度突破六億大關的趨勢來看,這場「罰單經濟學」背後,藏著的是執法力道、民眾觀感與交通安全的三角習題。
六年翻倍的罰單帳單:當科技執法遇上檢舉文化
攤開彰化縣近幾年的交通罰鍰數據,曲線陡峭得讓人無法忽視。二〇二〇年之前,每年罰鍰收入約在三億八千萬左右徘徊,但二〇二〇年起像是被按下了加速鍵——二〇二二年決算數衝上五億八千萬,二〇二三年更首度突破六億元大關,達到六億以上的水準。即便前年縣府首度將預算調高至四億四千萬元,當年度決算仍「精準」降到五億四千七百萬元,看似稍稍降溫,但去年又像反彈般暴衝到六億兩千三百萬。
這樣的曲線說明了什麼?說明了罰鍰收入早已不是「偶發性的超收」,而是一條穩定往上走的陡升線。縣議員賴清美點出關鍵:民眾檢舉案件暴增、科技執法設備陸續到位,加上修法後對毒駕等行為的加重取締,形成三股疊加的力量。以去年為例,民眾檢舉件數達八萬七千八百四十五件、闖紅燈取締七萬兩千六百九十三件、毒駕取締四百四十一件,每一項都比前一年度明顯增加,合起來就成了帳面上那一億八千萬的「超收落差」。
別急著罵警察「搶錢」——數字背後的執法真相
彰化縣警局的回應其實點出了一個常被忽略的事實:決算數增加,不代表基層員警開單變積極。真正推升罰鍰總額的,是民眾檢舉案件的「外部供給」。換句話說,來自民間的行車記錄器、手機拍攝畫面,已經成為交通執法最龐大的第一線「眼線」。警方僅是被動受理、審查後製單,只要檢舉案量持續成長,罰單數字就很難不跟著往上走。
這就牽涉到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當檢舉成為全民運動,開單的正當性究竟是建立在「維護交通秩序」還是「滿足民眾報復心理」?縣議員賴清美在質詢時特別提到,不少民眾反映「不勝其擾」,甚至有車主一個月內被連續檢舉同一違規行為多次。雖然現行法規已針對同一違規行為在一定時間內限制舉發次數,但對於用路人來說,收到罰單的挫敗感與憤怒,往往第一時間還是會指向執法的警察機關,而非躲在鏡頭後的檢舉人。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事件其實揭示了「數位轉型」在交通執法領域的意外副作用。當檢舉工具變得越來越便利、科技設備越來越精準,執法效率提高的同時,卻忽略了「人」的適應速度。對一般駕駛人來說,他們感受到的不是「違規變少」,而是「罰單變多」,這種認知落差如果沒有透過更透明的執法標準、更細緻的溝通來彌平,只會讓警民之間的信任感持續流失。與其把焦點放在「超收多少」,不如回過頭檢視:我們的城市交通,真的有因為這些罰單而變得更安全嗎?
八萬七千件檢舉的背後:我們需要什麼樣的交通環境?
賴清美議員在議會中質疑檢舉人是否因為獎金而熱中檢舉,這其實反映了民間對檢舉制度的普遍焦慮。不過事實上,目前交通違規檢舉並沒有獎金制度,檢舉人的動機多半來自於對違規行為的不滿、對交通安全的堅持,或是單純的「看不下去」。前年交通部曾限縮八項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加上警方後端加強稽核檢舉資料,確實讓前年的罰鍰數字暫時降溫。但去年數字再度暴衝,顯示出檢舉文化的動能已經不只是「政策開放與否」的問題,而是社會對於用路秩序的期待,正在用另一種方式填補警力不足的缺口。
話說回來,七萬兩千多件闖紅燈取締,每一件背後都代表著一次可能釀成重大事故的風險。毒駕取締四百四十一件,更是在修法加重刑責後的具體執法成果。如果單純為了「不讓數字難看」而要求警方降低取締強度,甚至以勸導代替開單,那我們要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路口事故的增加、弱勢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這筆帳,不能只算在國庫收入上。
展望與影響:罰單不會變少,但溝通必須更透明
彰化縣今年交通罰鍰預算仍編列四億四千萬元,與去年持平。但從去年決算六億兩千三百萬的「前科」來看,今年再度超收的機率極高,甚至可能改寫紀錄。這意味著,縣府與警方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不只是帳面上的預算調度,更重要的是如何向民眾解釋「為什麼罰單變多了」。未來的交通執法必須走向「精準且可預期」——讓用路人清楚知道哪裡會被取締、什麼行為會被開單、罰鍰的用途流向何處。
彰化縣警局在回應中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遭檢舉受罰,這是正確的方向,但還不夠。如果警方能定期公布違規熱點、檢舉案件的審查通過率、以及罰鍰收入在道路改善工程上的具體運用成果,民眾對於「搶錢」的質疑自然會慢慢消散。畢竟,沒有人喜歡收到罰單,但如果每一張罰單都能讓道路變得更安全,這筆錢或許就花得值得。
面對罰單暴增,你可以這樣做
與其被動等待罰單寄到家裡,不如主動掌握用路權益與自保方式。建議駕駛人養成上路前檢查車輛燈光、確實遵守速限與標誌的習慣;如果收到檢舉罰單,可依法向舉發機關申請調閱違規照片或影像,確認事證是否明確。更重要的是,支持地方政府將罰鍰收入透明化,定期追蹤交通改善成果——畢竟,安全是大家的,罰單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交通違規檢舉人有獎金可以領嗎?
沒有。目前臺灣的交通違規檢舉制度並未提供檢舉人獎金,檢舉動機多來自於民眾對違規行為的不滿或對交通安全的關注。
收到民眾檢舉的罰單,可以申訴或調閱證據嗎?
可以。收到舉發通知書後,可向原舉發機關申請調閱違規照片或影像紀錄,若認為事證有誤,可依法提出陳述或申訴。
為什麼有些違規行為檢舉後不會開單?
警方受理檢舉後會依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包括違規事實是否明確、舉證資料是否完整、是否在法定舉發期限內等,審查通過後才會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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