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民智報》及多家當地媒體報導,峴港市一對夫婦於7月30日因觸電事故雙雙身亡,留下的不只是兩名仍在求學的兒子和高齡76歲的祖母,還有一紙高達17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10萬元)的銀行貸款。
這筆債務,每個月光利息就超過14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7萬元)。對一個突然失去經濟支柱的家庭來說,這不是數字,是每天睜開眼就壓下來的恐懼。
19歲的長子黎越鴻英,目前就讀大學二年級,底下還有一個國小五年級的弟弟。父母後事都還沒處理完,銀行貸款的催繳通知就來了。更殘酷的是——這筆貸款的抵押品,就是他們目前唯一居住的房子。
沒有保險理賠、沒有緩衝期——債務繼承的殘酷現實
在台灣,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當親人過世留下債務時,除非在法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否則債務會依法由繼承人承接。越南的法律體系雖然不同,但現實壓力卻如出一轍。
據報導,鴻英的父母生前並未投保足夠的保險來覆蓋這筆貸款,意即這起意外事故無法透過保險理賠來償還銀行。鴻英在第一時間的陳情信中,並沒有要求銀行直接免除債務——他知道這不切實際。他希望的只是暫緩還款、展延期限,讓這個剛失去父母的家,至少先度過眼前的混亂。
【編輯觀點】從金融實務來看,銀行全額免除17億越南盾債務,在越南當地實屬罕見。一般來說,銀行面對抵押品貸款的處理程序是制式的:逾期就催收、催收不成走法拍。這次的轉折,除了媒體曝光後的社會壓力之外,也顯示出銀行在風險評估上意識到一件事——法拍一間祖孫三人居住的房子,能回收的金額恐怕遠低於債務面額,但對銀行的品牌形象傷害卻難以估算。與其如此,不如將這筆債務轉化為社會公關資產。從這個角度看,銀行的決定與其說是「佛心」,不如說是經過計算的理性決策。
那棟房子不只是資產,是父母留下來的「家」
鴻英在向銀行陳情時說了一句話,讓很多人動容:「那棟房子不只是資產,也是爸爸媽媽離開後,我、弟弟和奶奶唯一能繼續生活的地方。」
這句話背後,是一個19歲年輕人對「家」的定義——不是房價、不是坪數,是父母存在過的痕跡,是弟弟長大的地方,是奶奶晚年唯一的依靠。如果連這棟房子都被處分,他們失去的不只是父母,還有所有關於「家」的記憶載體。
根據報導數據,這筆17億越南盾的債務,以當地平均薪資水準來看,相當於一個普通上班族將近10年不吃不喝的收入。對一個大學二年級的學生來說,這幾乎是一輩子都還不起的天文數字。
轉折來得比想像中快——銀行全額免除債務
事件經媒體披露後,越南當地社會輿論開始關注這個家庭的處境。據報導,銀行不僅派員親自前往鴻英家中探視,更在8月22日正式宣布:全額免除約17億越南盾的剩餘債務,同時保留抵押房屋,不予處分。
得知消息的那一刻,鴻英當場激動落淚。他隨即走到父母牌位前上香,把這個消息告訴已經離世的爸媽:「現在已經沒有債務了,我會努力讀書,好好做人,讓爸爸媽媽安心,也不辜負大家。」
這句話從一個19歲的孩子口中說出來,分量很重。
越南《青年報》在後續追蹤報導中指出,銀行這項決定不僅解決了鴻英一家的燃眉之急,也引發越南社會對「弱勢繼承人債務負擔」議題的廣泛討論。報導引述當地法律專家的觀點,認為現行繼承法規中對於未成年或仍在就學中的繼承人,缺乏足夠的社會安全網機制。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台灣——法律層面的對照
把場景拉回台灣。根據我國《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這就是2009年修法後全面實施的「限定繼承」制度。
簡單說,在台灣,繼承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遺產不夠還,債權人不能向繼承人追討差額。但實務上,問題往往出在程序面——許多繼承人不知道要在3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導致後續面臨債務訴訟的風險。
鴻英的案例雖然發生在越南,但對台灣讀者來說,有兩個層面的反思:
- 第一:如果今天是我們遇到類似狀況,台灣的銀行會怎麼處理?過去台灣確實有銀行對弱勢繼承人採取「協商減免」或「呆帳轉銷」的案例,但多半需要經過冗長的協商程序,而非主動免除。
- 第二:高利息貸款的結構性風險。每月利息超過1400萬越南盾,代表這筆貸款的利率恐怕不低。這也凸顯出低薪家庭在面對銀行借貸時,往往缺乏利率談判的議價能力。
根據金管會銀行局2023年統計,台灣各銀行每年轉銷呆帳金額約在新台幣400億至600億元之間。但這些呆帳轉銷多半是企業金融案件,針對弱勢自然人的個案協商機制仍然缺乏透明且一致的標準。換句話說,鴻英的案例在台灣能否獲得同樣的結果,恐怕沒人敢打包票。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起事件有幾個值得被記住的數字:17億越南盾的債務、每月1400萬越南盾的利息、兩個未成年與剛成年的孩子、一個76歲的祖母、以及一間被抵押的房子。
銀行的決定讓這個家庭從「負債深淵」被拉了回來,但我們必須誠實地說——這是新聞事件,不是常態。絕大多數遭遇類似困境的家庭,並不會有媒體報導、不會有銀行主動免除債務、不會有社會輿論的即時關注。
從越南到台灣,「繼承債務」的制度設計永遠趕不上現實的複雜。父母留下的可能是愛,也可能是債;而法律能做的,只是最低限度的保障,真正的緩衝,往往還是要靠社會安全網來承接。
如果你正面臨類似的債務繼承問題
台灣的法律雖然有「限定繼承」的保障,但實務上,很多家庭在失去親人的混亂中,根本不知道要在3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或是誤以為「拋棄繼承」才是唯一解方,反而錯失了法律賦予的權益。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正面臨類似處境,有幾個關鍵步驟請務必記住:
- 第一步:確認被繼承人的債務總額與遺產清冊,不要急著簽署任何還款承諾
- 第二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這是限定繼承的關鍵程序
- 第三步:主動與債權銀行協商,許多銀行針對弱勢繼承人有內部協商機制,只是不會主動告訴你
鴻英是幸運的,但不是每個人都能等到媒體報導。銀行的「霸氣全免」值得肯定,但真正該被建立的,是一個更透明、更人性化的弱勢債務人協助機制。這則新聞最動人的地方,不是銀行免除了債務,而是一個19歲的孩子在失去一切之後,仍然選擇好好讀書、好好做人。這或許才是整件事裡,最值得被記住的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越南繼承債務的法律規定是什麼?未成年子女需要償還父母的債務嗎?
越南法律規定,繼承人可在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但實務程序繁瑣。未成年子女若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可能面臨債務追討風險,銀行仍有權對抵押品進行處分。
台灣也有「繼承債務免除」的案例嗎?銀行會主動減免債務嗎?
有,但多屬個案協商。台灣銀行對弱勢繼承人可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或內部呆帳轉銷機制進行減免,但通常需要繼承人主動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銀行很少主動免除。
在台灣繼承債務時,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務必在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辦理「限定繼承」程序。同時,不要口頭或書面承諾償還債務,並建議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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