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於28日通過糾正案,指出台北市立萬芳高中在處理劉姓教師涉及校園性平事件時,存在嚴重的機制失能問題。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校方在調查期間不僅回聘劉姓教師擔任行政職務,甚至在台北市政府認定案件屬實、校方記過及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後,仍未調整其職務。
事實陳述
2025年1月,萬芳高中劉姓教師利用專題指導教師及兼任試務組長職務,要求學生拍攝裸露上半身影片,並進行過度監控學生隱私,甚至要求與學生以「父子」互稱。同年2月,學生家長向台北市教育局陳情並提出校園事件申請,校方於2月初暫時調整劉姓教師的行政職務。
2025年4月,萬芳高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案件,由外聘調查小組作出「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然而,同年8月,校方在調查期間再度回聘劉姓教師擔任研發處試務組長。面對家長申復及教育局多次要求釐清事證,校方均敷衍處理。
直到2025年底,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職權啟動調查,認定校園性別事件屬實,劉姓教師隨後遭校事會議及考績會記過。2026年,劉姓教師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3年10個月徒刑。2026年7月28日,監察院通過糾正案,指出萬芳高中在處理此事件上的種種失誤。
各方反應
政治工作者周軒在臉書揭露事件的時間序,質疑台北市教育局的處理方式。他表示,萬芳高中性平會的審議及申復機制流於形式,成員未善盡把關責任,存在嚴重怠失。此外,校方在調查期間回聘劉姓教師,甚至在北市府認定案件屬實、校方記過及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後,仍未調整其職務,有庇護行為人的嫌疑。
監察院進一步指出,校方組成的外部調查小組有數名委員任職於相同單位,且名單與另1起正在重審案件的調查委員組合相同,可能將調查權限集中於特定人員或機構,存在利益衝突的疑慮。
背景補充
萬芳高中此次事件不僅暴露了校園性別平等教育機制的漏洞,也反映了教育主管單位在監督與管理上的不足。監察院認為,校方相關處置已嚴重忽視受害者權益,不僅違反兒少權益及專業倫理,也在校園中形成性別不友善氛圍。同時,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未善盡適法監督職責,同樣被發現有處置不當的情況。
從產業面來看,萬芳高中此次事件不僅對受害學生造成巨大傷害,也對學校聲譽帶來重大影響。教育主管單位應反思現有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並積極推動改革,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此外,校方應建立更完善的監督機制,提高透明度,以恢復家長和社会的信任。
此次事件提醒我們,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視。每一個孩子都應該在一個安全、友善的環境中學習成長。如果您懷疑孩子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及時提供幫助。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萬芳高中性平事件的起因是什麼?
萬芳高中性平事件的起因是劉姓教師利用職務之便,要求學生拍攝裸露上半身影片,並進行過度監控學生隱私。
監察院對萬芳高中有何批評?
監察院批評萬芳高中性平會的審議及申復機制流於形式,成員未善盡把關責任,存在嚴重怠失,且在調查期間回聘劉姓教師,有庇護行為人的嫌疑。
台北市教育局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台北市教育局在此次事件中被監察院糾正,認為其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未善盡適法監督職責,存在處置不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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