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日進軍中國市場,卻在微博上自稱「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影史票房冠軍」,此舉引發台灣社會譁然。該片在台累積高達新台幣7.4億元票房,並曾獲文化部及地方政府逾1800萬元補助,其稱謂爭議引發各界對文化主體性的討論。
事實陳述
熱門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日因其在中國社群平台微博上的宣傳用語,引發台灣社會廣泛討論。該片官方微博帳號自稱「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影史票房冠軍」,此表述與其在台灣的國片定位及所獲補助形成對比。《陽光女子合唱團》在台灣創下亮眼票房佳績,全台累積票房高達新台幣7.4億元,並曾獲得文化部、台北市與桃園市等政府單位合計超過1800萬元的影視補助。這起事件在今(29)日引發各界關注。
各方反應
社群平台上,許多台灣網友對此表達不滿。有網友質疑,該片在享受台灣資源與觀眾支持後,卻在海外宣傳時自我矮化,直批「錯付了」台灣人民的支持。部分留言反諷,稱該片領的是「中國台灣桃園市政府、中國台北市政府的補助啊」,諷刺其立場轉變。更有網友強調,若持續支持此片,形同支持「中國台灣」的說法,認為其已從「國片」轉變為「中國片」。
民進黨議員張雅琳今(29)日也在社群媒體上發聲,她雖理解電影進入中國市場可能面臨的現實壓力,但仍嚴正質疑:「《陽光女子合唱團》拿台灣補助、靠台灣觀眾衝到7.4億票房,到了中國宣傳,就一定得變成『中國台灣地區』嗎?」張雅琳指出,這不僅傷害台灣人的情感,更是在削弱台灣文化的主體性。她表示,去年已要求文化部檢討輔導金制度,建議對接受國家補助的作品,若在海外宣傳時配合矮化台灣的政治用語,應有更清楚的規範與約束。張雅琳進一步說明,她將要求文化部針對此事件進行了解並提出說明。
背景補充與後續觀察
《陽光女子合唱團》在中國微博上自稱「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影史票房冠軍」,引發爭議的核心在於,該片在台灣獲得高額票房與政府補助,卻在進入中國市場時,使用可能被解讀為自我矮化台灣主體性的表述。這觸及了台灣社會對文化認同與國家尊嚴的敏感議題。
此事件不僅觸及電影產業的市場策略,更牽動台灣社會對於文化主體性與國家認同的敏感神經。過去台灣文化作品在國際宣傳上,亦曾面臨類似的政治敏感問題。如何平衡商業利益、市場現實與國家尊嚴,一直是相關產業與政府部門必須審慎應對的課題。文化部針對此類爭議的後續處理方式,以及未來是否將修正相關補助規範,將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