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執行委員會最新報告指出,Google 因違反數位市場法(DMA)而被處以 8.9 億歐元(約新台幣 327 億元)的罰款。這筆罰款主要基於兩項違規行為:Google 在搜尋結果中優先推薦自家服務,以及限制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用戶前往 Google Play 商店以外平台購買優惠服務或內容。
數據發現:Google 排擠競爭對手
據執委會指出,Google 在搜尋結果中優先展示自家的 Google Flights 和 Google Hotels 等服務,排擠了競爭對手,因此被開罰 4.6 億歐元。這一舉措明顯違反了數位市場法的核心原則,即確保市場競爭公平。
「這項決定將有助於確保市場擁有更多競爭性,使其他公司也能創新發展。」 —— 歐盟科技事務主管維爾庫南(Henna Virkkunen)
數據顯示,Google 依然在繼續其優先推薦自家服務的做法,這表明即使面對罰款,Google 仍未能完全改正其行為。
數據發現:Google 限制應用程式開發商
另一筆 4.3 億歐元的罰款則是針對 Google 限制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用戶前往 Google Play 商店以外平台購買優惠服務或內容。這筆罰款主要涵蓋 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這段期間。
「我們期盼確保市場擁有更多競爭性,使其他公司也能創新發展。」 —— 歐盟科技事務主管維爾庫南(Henna Virkkunen)
數據顯示,Google 這種做法限制了用戶選擇的自由,也阻礙了應用程式開發商的創新能力。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筆罰款是執委會依據數位市場法對單一企業祭出合併金額最高的罰款。在此之前,歐盟去年已對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和蘋果(Apple)各開罰 2 億和 5 億歐元。這表明歐盟在數位市場監管方面正變得越來越嚴格。
「確保我們主管機關制定的規範獲得全面執行和尊重,這是歐盟職責所在。」 —— 歐盟競爭事務主管黎貝拉(Teresa Ribera)
歐盟和美國今年同意透過談判途徑解決歐盟數位規範可能產生的摩擦,不過談判尚未開始。執委會警告,若 Google 在 60 天內未改善,將祭出「定期罰款」。
從產業面來看,這次罰款不僅是對 Google 的警告,更是對整個科技行業的警示。歐盟正通過嚴格的監管措施,確保數位市場的公平競爭,促進創新和消費者利益。對其他科技巨頭來說,這是一個值得反思的時刻。
Google 遭歐盟開罰之際,美國與歐盟達成旨在降低貿易摩擦的關稅協議即將滿 1 周年。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過去曾指控歐盟刻意針對美國科技業,揚言對歐洲輸美商品祭出關稅以示報復。然而,歐盟顯然對此持樂觀態度,認為確保規範得到尊重是其職責所在。
行動呼籲
面對歐盟的嚴厲處罰,科技公司應如何調整策略以符合國際監管標準?讀者可以思考自己在日常使用科技產品時,是否感受到這些政策變化帶來的影響。如果您對此有獨到的見解,歡迎在留言區分享您的看法。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Google 被罰款的原因是什麼?
Google 被罰款的主要原因是其在搜尋結果中優先推薦自家服務,以及限制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用戶前往 Google Play 商店以外平台購買優惠服務或內容。
罰款金額是多少?
罰款金額為 8.9 億歐元,約新台幣 327 億元。
歐盟數位市場法(DMA)是什麼?
歐盟數位市場法(DMA)是一項旨在確保數位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防止大型科技公司濫用市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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