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判17年,前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直言,若涉圖利金額逾百億,重判可理解。他指出柯市府在容積率審核上多項爭議,尤其準用《都更條例》給予20%容積,行為「站不住腳」。
核心要點
- 判決合理性評估:前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於26日政論節目中指出,若京華城案最終認定有收賄及圖利金額涉及新臺幣100億元以上,那麼柯文哲被判處17年重刑在法律上是可理解的。
- 容積率大幅調整爭議:京華城案在郝龍斌市府時期核定的容積率為392%,但在柯市府任內卻放寬至560%,此一變動引發外界質疑,並牽涉到210萬元政治獻金的對價關係。
- 公務機關行政慣例遭挑戰:葉慶元表示,威京集團在行政訴訟中已全面敗訴,但柯市府卻仍決定「研究」法院認為不合理的敗訴主張,最終都委會甚至通過此一調整,這在公務機關服務經驗中實屬難以想像。
- 法規「準用」缺乏明確依據:京華城案並非《都市更新條例》所規範的都更案件,法律亦無明文規定可「準用」該條例,然而柯市府卻給予20%的容積獎勵,此舉所涉及的利益同樣超過新臺幣100億元。
- 下屬認罪凸顯壓力:時任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最終選擇認罪,葉慶元認為這反映了她在長官壓力下配合的無奈,並對這位優秀公務員最終獲緩刑表示心痛。
- 柯市府作為「站不住腳」:葉慶元綜合以上各點,以其擔任法規會主委的專業判斷,直言柯市府在京華城案中的諸多作為,在法律層面上是「站不住腳」的。
一句話結論
總體而言,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從法律與行政實務角度深入剖析京華城案,明確指出柯市府在容積率變更與法規準用上的多項重大瑕疵,這些爭議點構成了法院重判17年的主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