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驚爆「過期5天豆花」!家長怒控食安危機,教育局介入查處

關鍵數字:屏東某補習班近日遭家長投訴,其孩童連續兩天拿到過期長達五天的豆花作為點心,引發嚴重的食安疑慮。面對質疑,補習班老師竟回應「甜的沒關係」,更被發現廚餘與食物同放冰箱,相關單位已介入調查。

📊 事件數據總覽

這起引發社會關注的補習班食安爭議,其核心數據點與時間軸清晰可見:

  • 發生地點:屏東縣一間補習班。
  • 事件時間:連續兩天,分別為3月18日3月19日
  • 問題點心:學童點心豆花,其有效期限為3月14日,意即學童拿到時已過期五天
  • 家長投訴:家長於3月18日發現孩子拿到過期豆花後向老師反映,未料隔日3月19日孩子再次拿到過期豆花。
  • 補習班內部情況:家長進一步指出,補習班冰箱內竟將廚餘與未過期食物混雜存放,加劇食安疑慮。

數據解讀:補習班回應與爭議點

針對家長的投訴,補習班方面提出了數項解釋,然而這些說法卻未能完全平息爭議。首先,當家長首次反映孩子拿到過期豆花時,補習班主任起初並不承認,甚至質疑「小朋友看不懂日期,會不會搞錯了」。

其次,從補習班的監視器畫面中,可聽到老師對過期豆花的說法,例如「大家都吃了也沒有說有奇怪的味道」、「冷藏食品不太會」、「甜食比較沒有關係,鹹的麵包那是比較不行」。補習班業者事後解釋,老師的回應是為了「不想讓孩子太過恐慌」,但坦承這是老師「沒有把話講清楚」,且一連串的疏失確實需要改進。業者也提出,該批豆花存在兩個有效期限的說法(14日與21日),並表示是因為將要丟棄的過期豆花與未過期的放同個冰箱,才導致孩子拿錯。

數據解讀:主管機關介入與後續影響

這起事件迅速引起主管機關的關注與介入,展現了對學童食安的重視。屏東縣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長廖怡倫對此說明,補習班表示該點心是教師「為了獎勵學生所額外提供的」,並非每次提供,也沒有列入收費項目。然而,教育處明確指出,依據相關規定,補習班不得主動提供餐點。

此外,衛生局也已主動上門進行稽查,以釐清補習班的食品儲存與管理是否符合衛生規範。教育處則強調,針對補習班在這次事件中的疏失,以及後續是否涉及開罰等,都將持續進行調查,確保學童的權益與食安不再受到威脅。

數據告訴我們什麼?

這起補習班過期豆花事件,不僅是單純的食安問題,更揭示了補習班在餐點管理與緊急應變上的潛在漏洞。數據顯示,從過期五天的豆花被提供,到老師的回應,再到冰箱管理混亂,每一個環節都反映出業者對食安意識的不足。

此事件也提醒家長在選擇補習班時,除了教學品質,更應將學童在班內的飲食安全納入考量。對於補習班業者而言,無論是「獎勵點心」或「額外提供」,只要涉及學童飲食,都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規,並加強內部管理與員工訓練,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主管機關的迅速介入與後續調查,將為此類教育機構的食品安全管理樹立更明確的規範與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