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法修法納堰塞湖還不夠?黑熊學院:兩大缺口沒補,下次豪雨照樣失守

根據行政院2026年8月初通過的《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新增「堰塞湖」與「海嘯」為法定天然災害類別,並明定農業部與內政部分別擔任主管機關。看似補上了法規的陳年漏洞,但黑熊學院點出一個尖銳問題:當極端降雨成為常態,法條裡沒寫到的「獨立維生系統」與「替代役實戰分工」,恐怕會讓前線防災據點在災害發生那一刻,直接淪為孤島。

三個關鍵修正,終結「沒人管」的荒謬困境

先看看這次修法到底改了什麼。根據行政院草案內容,主要有三大結構性調整。第一個是將堰塞湖與海嘯明確入法。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過去幾年多次發布警報,卻因為沒有法定地位,中央與地方始終處於「好像該管、又不知道誰該負責」的模糊地帶。這次直接指定農業部與內政部為業務主管機關,總算結束了長年的權責踢皮球。

第二,各公務機關必須設置「災防長」,專責推動內部災防業務,地方災防辦公室與基層單位也要配置專職人力。過去一個人要兼防災、兼行政、兼總務的荒謬場景,終於有機會走入歷史。第三,鄉鎮市區公所必須設置「防災協作中心」,並可運用一般替代役協助疏散、收容與物資發放。

從法規面來看,這三刀確實砍在痛點上。但如果你以為修完法就天下太平,恐怕太小看氣候變遷這頭猛獸了。

【編輯觀點】這次修法像是把防災體系從「單兵作戰」升級為「班編制」,但離真正的作戰單位還有一段距離。黑熊學院點出的兩大缺口——獨立維生系統與替代役專業分工——其實是在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極端災害發生時,我們的防災據點到底是「指揮中心」還是「待援中心」?如果一個防災協作中心在災後三天沒水沒電沒網路,它拿什麼協作?說句白的,法條寫得再漂亮,斷電當下就全部打回原形。

數據會說話:防災據點缺水缺電,等於前線自斷手腳

根據黑熊學院援引北約2025年修定的七項民事韌性基準,當中明確要求:危機時政府不停擺、能源供應不中斷、大量避難撤離管得動、糧食與乾淨水夠用、能處理大量傷患、電信與網路順暢備援、交通運輸暢通。對照台灣現況,多數防災協作中心根本沒有獨立供水系統、儲能設備或多元通訊備援。

想像一個真實場景:豪雨重創山區,防災協作中心成立在當地國小,但道路中斷、電力全失、手機訊號歸零。這時候工作人員只能靠著一支衛星電話對外求援,內部物資發放靠手寫登記,傷患分類靠目測——這不是防災,這是野外求生。

數據顯示,台灣近年極端降雨事件頻率明顯上升,即便颱風沒有登陸,外圍環流或熱帶性低氣壓帶來的瞬間雨量,就足以引發大規模淹水、土石流與堰塞湖潰堤。這次修法將堰塞湖納入法定範疇,有助於建立標準化的預警與跨部會應變流程,但如果最前線的據點連基本維生都做不到,再完善的監測數據也送不到需要的人手上。

替代役不再是「打雜」:從公文搬運工到戰術急救員

今年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公開說過一句大實話:過去替代役多被視為「處理公文或打雜的行政輔助人力」。這句話戳破了台灣防災體系長年以來的隱形痛點——最前線需要的是能扛事的人,不是能跑公文的人。

這次修法明定替代役可作為應變人力,但黑熊學院認為,如果只是把替代役丟到協作中心做同樣的雜務,那跟修法前有什麼兩樣?真正的關鍵在於分工專業化。根據黑熊學院的建議,未來替代役訓練應模組化,依專長分流為:通訊觀測役(操作無人機偵查、維護衛星與無線電設備)、戰術急救役(大量傷患處置、止血與戰傷救護)、物資物流役(分散式倉儲管理、實名發放機制)、維安秩序役(收容所治安與衝突降級)。

事實上,今年替代役已在無人機操作上全面受訓,目標是協助取得民航局10公斤以下無人機證照。這項能力不僅能用於災情偵查,還能執行救生器材拋投與藥品空投——這些都是實戰級別的任務,跟「打雜」兩個字完全沾不上邊。

數據背後的啟示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修法只是起點,不是終點。黑熊學院此次提出的兩大深化方向——獨立維生系統與替代役專業分工——其實是在提醒我們,防災韌性的核心不在於法條寫得多細,而在於災害發生當下,第一線據點能不能靠自己撐過黃金72小時

根據黑熊學院的分析,防災協作中心應配置多重備援通訊,包含低軌衛星終端、HF/VHF業餘無線電、手搖發電設備及無人機低空偵巡能力。同時需具備離線庫存管理系統、防偽實名發放機制與分散式糧食儲存點,現場醫療組更需考量簡易發電機驅動冷藏醫療設備。這些不是選配,是標配。

目前《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如果這次修法只做到「把名字寫進法條」,卻沒有同步要求硬體韌性與人力訓練的具體規格,那下一次豪雨來襲,我們還是會看到同樣的新聞畫面——淹水、受困、等待救援。差別只在於,這次我們已經被提前告知了答案。

下一步,該怎麼做?

與其等待災害發生後再來檢討,不如現在就問自己一個問題:你所在的縣市,防災協作中心有沒有獨立發電設備?替代役的訓練課表裡,有沒有止血帶操作與無人機飛行的實戰時數?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打一通電話給你的立委,告訴他們:修法不是做樣子,韌性不是寫作文。防災體系的升級,不該等到下一次斷電才開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災害防救法》這次修法新增了哪些災害類別?

這次修法主要將「堰塞湖」與「海嘯」納入法定天然災害類別,並明定農業部與內政部分別擔任主管機關,解決過去責任歸屬模糊的問題。

什麼是「災防長」?為什麼要設置這個職位?

「災防長」是各公務機關內部專責災害防救業務的主管人員,目的是解決過去一人身兼數職、人力分散的困境,確保每個機關都有專人推動與監督災防工作。

替代役在災防體系中扮演什麼角色?

修法後替代役可作為防災應變人力,黑熊學院建議依專長分流為通訊觀測、戰術急救、物資物流、維安秩序等專業類別,擺脫過去被視為行政雜役的定位。

防災協作中心需要具備哪些獨立維生設備?

應配置獨立供水系統、儲能設備、發電機、低軌衛星終端、業餘無線電、手搖發電設備及無人機等,確保在極端斷電或通訊中斷時仍能維持基本運作。

這次修法通過後,台灣的防災韌性就足夠了嗎?

黑熊學院認為修法只是起點,還需補上獨立維生系統與替代役專業分工兩大缺口,否則防災據點在災害發生時仍可能成為孤島,無法發揮指揮與應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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