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投案僅重啟核電過關 中選會4:3表決戰再掀「鳥籠公投」爭議

中選會今(28)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在野黨所提的三項全國性公投案。最終,僅「重啟核電」一案通過門檻,確定成為第22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兩案則遭駁回。三案中僅一案放行,讓在野黨直指中選會「又一次把公投法鎖回鳥籠」。

表決大戰:一場7比0、一場4比3、一場6比1

這次會議的審議過程,堪稱近年中選會內部意見最分歧的一次。在「鞭刑入法」公投案上,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說明,經委員會討論,認為該案不符合《公投法》第15條第2項及第2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且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的疑慮。扣除擔任主席的游盈隆外,其餘7位委員全數同意駁回,等於直接封殺。

真正的高潮在「交通罰鍰專款專用」案。這項提案主張將交通罰鍰收入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但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其不符《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關鍵在於表決——連續投票三次,結果都是4比3。吳容輝、黃秀端、游清鑫、陳月端四位委員認為不符合;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三位則持反對意見,認定符合重大政策創制複決。三次投票、同樣比數,最終仍以4比3通過駁回。

至於「重啟核電」公投案,則是三案中最沒爭議的一個。游盈隆表示,7位委員中,除了陳月端委員棄權外,其餘6位均同意合於規定,本案順利過關。

「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在會後直接開轟。他說,游盈隆主委先前才對外公開發話「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如今三案只過一案,簡直是照著劇本演出。「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刑罰手段是否增加鞭刑、交通罰鍰收入是否全數應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這些不算重大政策,什麼才算?」陳清龍反問。

他更痛批,少數幾位委員在辦公室裡拍板,決定人民可以投什麼、不能投什麼,「這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根本是徹底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陳清龍強調,民眾黨團不會放棄改善交通安全的努力,未來將持續透過修法,打破交通罰鍰的「小金庫」,讓每一分罰鍰真正回到用路人身上。

編輯觀點:從4比3的表決結果來看,交通罰鍰專款專用案其實不是「壓倒性不符」,而是「勉強被擋下」。換句話說,委員們對什麼是「重大政策」的認定標準,本身就充滿灰色地帶。中選會的角色是審查「合不合程序」,還是實質審查「值不值得公投」?這條線如果愈畫愈模糊,以後任何爭議性提案都可能被技術性封殺。對一般人來說,你以為公投門檻已經下修了,但實際上是從「連署關卡」換到了「審查關卡」——鳥籠換了個形狀,還是鳥籠。

中選會的「守門員」角色,再度被推到風口浪尖

回顧2018年、2019年的公投法修法歷程,當時朝野共識是降低公投門檻、打破「鳥籠公投」。但法律放寬了,實際操作上的認定爭議卻從未停止。這次三案中僅一案放行,其實也反映了一個結構性問題:中選會委員的審查權限,究竟是形式審還是實質審?

依照《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公投提案必須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但什麼叫「重大」?刑法是否納入鞭刑,算不算重大?每年數百億的交通罰鍰用途,算不算重大?從4比3的膠著比數來看,連委員們自己都沒有共識。換句話說,同一套標準,換一批委員可能就有不同結果——這正是讓在野黨最不服氣的地方。

話說回來,中選會的角色本來就帶有「守門員」性質,避免浮濫提案消耗社會資源。但守門員的尺度如果太緊,甚至讓人民感覺「連上場投球的機會都沒有」,那公投法的精神也就名存實亡了。

接下來呢?重啟核電成第22案,交通罰鍰案另尋戰場

「重啟核電」公投案確定過關後,將依程序進入後續連署階段,若順利成案,預計將與年底地方選舉合併投票。至於被駁回的「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在野黨仍有兩條路:一是提起行政救濟,二是另闢修法戰場。

陳清龍已經表態,交通罰鍰的運用爭議不會到此為止。科技執法越來越密集,民眾收到的罰單愈來愈多,但道路安全是否同步提升,顯然是個問號。當罰單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用路人很難不懷疑:開罰是為了安全,還是為了填補財政缺口?

這個問題,不是中選會一張駁回公文就能打發的。

你覺得交通罰鍰應該專款專用於改善道路安全嗎?還是維持現行制度、統一進國庫?這個議題值得更多人討論。分享這篇文章,讓身邊的朋友也一起思考——我們對「公投可以投什麼」的界線,到底該畫在哪裡。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中選會審查公投案的標準是什麼?

中選會主要依據《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審查提案是否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若認定不符,即予以駁回。

鞭刑公投為什麼被中選會否決?

中選會認為鞭刑入法不符《公投法》相關規定,且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的疑慮,7位委員全數同意駁回。

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案表決結果為何?

該案經中選會委員會議表決,連續三次投票均為4比3,決議認定不符合重大政策創制複決規定,予以駁回。

重啟核電公投案通過後,下一步是什麼?

該案已通過中選會審查,將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若連署達標,預計將與2026年底的地方選舉合併舉行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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