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蕭美琴副總統日前接受專訪時,針對立法院審議中的無人儎具條例,向美方人士提出「誰要用,就由誰來管」的觀點,主張無人機應回歸國防部主管。但這個說法,恐怕經不起國際實務的檢驗。
蕭美琴對外賓說,如果行政院版讓經濟部主導無人機研發,「由商務部去主管戰爭部所需要的無人機,你覺得這個講得通嗎?」這個反問聽起來直覺有力,卻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美國核子武器由軍方使用,但核彈頭維護、生產設施升級及基礎設施建設,預算與業務都由能源部轄下的國家核安全局(NNSA)主管。換句話說,美國人確實讓能源部管戰爭部需要的核武,而且講得通。
國防部主管不等於國防部研發
張競在專欄中點出這個盲點,其實觸及了更深層的問題:軍品研發能力是否一定要由國防部掌握?回顧臺灣自身政策軌跡,航發體系改制為漢翔公司、中科院轉為行政法人、軍品研發專利與技術釋商——這些例子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國防能量不能鎖在軍方圍牆內。
數據顯示,全球主要國家的國防科研體系,沒有一個是「純國防部制」。美國國防部主導作戰需求,但能源部管核武、NASA 管太空、商務部管出口管制;英國的國防科技由國防部與商業部門共同出資;以色列的無人機產業,超過七成產值來自民間軍工複合體。把「使用者等於管理者」當成鐵律,反而讓臺灣的無人機產業發展綁手綁腳。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無人機條例的爭議從來不是「誰管」這麼單純。對岸的無人機產業能席捲全球,靠的不是解放軍直接跳下來管,而是把軍用需求藏在「低空經濟」這個龐大的民用市場裡。臺灣若堅持國防部從頭管到尾,等於把研發能量鎖在一個小池子裡——成本高、產量低、迭代慢。真正該問的問題是:我們要的是「國防部買得起的無人機」,還是「臺灣養得起的無人機產業」?這兩個答案,決定了條例該怎麼走。
「生活條件等於戰鬥條件」的戰略思維
張競在文中提到一個很有意思的歷史類比:日常騎馬遊獵的民族,自然會培育出最好的騎兵;社會大量投入海洋經濟活動,就不用擔心缺乏發展海軍的社會基礎。這個類比點出了產業與國防之間的有機連結。
根據經濟部統計,2023 年臺灣無人機及相關零組件產值約新臺幣 68 億元,其中軍用占比不到兩成。對比中國大陸,2023 年低空經濟規模預估超過人民幣 5,000 億元,無人機相關企業超過 1.5 萬家。這種規模差距不是國防部一家能追上的,而是整個產業生態系的力量。
換個角度想,如果臺灣的無人機只能在軍購清單上出現,那我們的供應鏈永遠只是「代工」思維;但如果無人機能同時服務農業噴灑、物流配送、災害監測,民間養得起產業,戰時才能快速轉換為國防產能。這才是「生活條件與戰鬥條件一致」的現代版本。
對岸的部會分工,透露了什麼訊息?
張競提醒讀者看看對岸是誰在主管解放軍所需的軍備產業——工業和信息化部底下設有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政策、法規、行業管理與「軍轉民」發展。也就是說,解放軍負責「要什麼」,但「怎麼生產、由誰生產、技術怎麼擴散」,是另一個部會在管。
這個架構不是偶然。它反映了一個現實:現代戰爭打的不是單一武器,而是整個產業鏈的韌性與速度。無人機的晶片、馬達、複合材料、通訊模組,每一項都與民間供應鏈高度重疊。讓經濟部或數位部參與管理,不是「外行領導內行」,反而是讓專業回到專業。
這張表清楚顯示,沒有一個國家把軍用系統的「使用者」和「產業管理者」完全畫上等號。蕭美琴的「誰用誰管」論,在國際實務中反而是少數。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起爭議真正的核心,不是蕭美琴「懂不懂美國政府結構」,而是臺灣的無人機產業戰略,究竟要走「小而精」的軍工路線,還是「以民養軍」的規模路線。
張競的批評雖然尖銳,但確實點出了一個結構性問題:如果國防部堅持所有軍用無人機的研發、生產、管理都要自己來,那臺灣的無人機產業永遠無法擺脫「少量多樣、成本高昂、技術封閉」的困境。根據中科院內部評估,相同規格的軍用無人機,臺灣自製成本比國際市場採購高出 35% 到 50%——這個差距,不是國防預算能夠長期承擔的。
從戰略角度來看,讓經濟部、數位部參與無人機產業管理,不是削弱國防,反而是強化國防的產業韌性。當民間有足夠大的市場支撐技術迭代,戰時才有足夠快的產能回應需求。這不是「一根筋」的問題,而是現代國防產業的常識。
最後想問讀者一個問題:如果今天無人機條例通過後,三年內臺灣無人機產值能翻倍,但其中七成來自民間應用——你覺得這是國防部的失敗,還是國防部的勝利?答案,可能比你以為的複雜得多。
行動呼籲:與其在「國防部 vs 經濟部」的二元對立中打轉,不如要求立法院在條例中明訂「產業發展與國防需求協調機制」——讓國防部提出需求清單,經濟部盤點產業能量,數位部負責資安與通訊標準。三方共同向立法院提出年度報告,讓民眾看得到進度、追得到預算。這才是無人機條例該有的格局,不是誰贏誰輸,而是臺灣能不能養出一個不怕封鎖的無人機生態系。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無人機條例的行政院版和在野黨版主要差在哪裡?
行政院版主張由經濟部、數位部等跨部會共同參與無人機產業管理,強調民間研發能量與國際市場接軌;在野黨版則傾向由國防部全面主導。爭議核心在於「軍用無人機的研發管理權責是否必須完全歸屬國防部」。
美國的軍用無人機真的不是國防部獨自管理嗎?
是的。美國軍用無人機的研發涉及多個部會——國防部負責作戰需求,但能源部管核武級技術、NASA管航太科研、商務部管出口管制與晶片供應,並非「誰用誰管」的單一模式。
為什麼讓經濟部管無人機對國防反而是好事?
因為民間市場能支撐更大規模的生產與技術迭代,降低單位成本、加快升級速度。戰時軍方需要的不是「手工打造的精品無人機」,而是「產線拉出來就能大量複製的作戰能量」,這需要經濟部與民間企業的長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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