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重判17年 陳佩琪質疑210萬去向:找到證據我就跳樓

台北地院今(26日)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隨即發出聲明,強烈質疑法院認定其夫貪污的210萬元款項去向,並公開挑戰法官提出證據,甚至宣稱若證據明確,她將「說到做到,去北院跳樓」。

事實陳述與判決結果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於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同時褫奪公權6年。

面對這項判決,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透過聲明表達極度不滿,並直接點名法官,要求協助找出柯文哲貪污210萬元給她的證據。她更向關注此案的「青鳥」群眾喊話,表示辯論庭直播後,若證據明確,她將會「說到做到,我去北院跳樓」。

各方反應與家屬聲明

陳佩琪在聲明中提及,與先生柯文哲結婚35年以來,始終認為他是一位「怪咖」。她描述柯文哲擔任醫生時,總是將病人的生命看得比家庭更重要,即便擁有優渥的醫師薪水,生活卻過得像苦行僧般儉樸,甚至有些「窮酸」。她回憶曾詢問柯文哲為何如此生活,柯文哲感性回應賺錢是為了妻小,讓她至今仍深信其清廉。

陳佩琪進一步質疑,她實在無法理解柯文哲竟會貪污210萬元供她享樂,導致自己面臨十幾年的牢獄之災,並強調這筆金額甚至不到她個人年收入的一半。她指出自己不買名牌、不好美食、不請傭人,每天搭乘公車上下班,因此質疑柯文哲貪污210萬元究竟作何用途。

她強調,家中所有存摺以及住家(除了化糞池)都被徹底搜查過,卻未曾發現這筆錢的蹤跡。陳佩琪再次向法官喊話:「我先生柯文哲貪污的錢在哪裡,你幫我找出來。」她也要求法官拿出柯文哲收賄給她或任何家人的證據,包括已故的父親或公婆。

背景補充與後續觀察

此次判決聚焦於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所涉的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收賄。然而,陳佩琪的聲明則堅稱家中錢財皆由她打理,並未經手或見過這筆所謂的「貪污款項」。

針對此一重判結果及陳佩琪的強烈反應,預計將在社會各界引發廣泛討論。特別是陳佩琪聲明中提及的「五天後辯論庭直播」,其內容與後續發展,無疑將成為觀察此案走向與相關爭議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