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易科罰金」請求遭駁回,高院判決出爐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最新判決,林秉樞因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以及另涉妨害祕密、恐嚇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且檢方不准易科罰金。林秉樞提出異議,但法院駁回其請求。

林秉樞施暴案始末

2021年底,立委高嘉瑜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並被迫拍攝裸照。此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林秉樞因傷害罪被判處8個月徒刑,另犯妨害祕密、恐嚇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今年10月6日,林秉樞已入監執行。

易科罰金申請遭駁回

林秉樻對此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本案並非殺人放火、搶劫性侵等重大案件,他已遭遇羈押,並已真心懺悔、誠摯道歉。此外,他持續捐助弱勢團體,並因躁鬱症配合吃藥矯治,請求法院准予易科罰金,給予他再社會化的機會。

法院駁回理由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若認為檢察官的執行指揮不當,可以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然而,林秉樻對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核發的112年度執字第10700號執行指揮書提出異議,依法應向新北地方法院提出,而非向高院提出。因此,法院駁回其異議。

從產業面來看,此判決凸顯了司法系統對於暴力犯罪的嚴肅態度。林秉樻的行為不僅對受害者造成巨大傷害,也嚴重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法院的裁決明確表明,即使被告提出再社會化的請求,若其行為未能達到矯正效果,仍需接受法律制裁。

數據背後的啟示

此案例再次提醒社會,暴力行為不僅會受到嚴厲的法律懲處,還可能對受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創傷。公眾應提高警覺,共同維護安全的社會環境。如果你或周圍的人遭受暴力,請立即尋求幫助。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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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林秉樻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

林秉樻提出的異議被法院駁回,因為他向錯誤的法院提出,依法應向新北地方法院提出異議。

林秉樻入監執行的原因是什麼?

林秉樻因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以及另涉妨害祕密、恐嚇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因此需入監執行。

如何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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