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宣判:檢方求刑28年6月,四名被告須到庭聆判

關鍵數字:檢方求刑 28 年 6 個月、罰金 5,000 萬元——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及政治獻金侵占等多項罪嫌,台北地方法院於今日下午 2 時 30 分正式宣判,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 4 名被告均依法諭知到庭聽判。

📊 四大案件數據總覽

本案由台北地檢署拆分為四大案件部分:「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其中柯文哲涉及前三案,「申報不實案」則僅有會計師端木正 1 名被告。

各被告求刑數據如下:柯文哲求刑 28 年 6 個月、罰金 5,000 萬元;李文宗求刑 17 年 4 個月、罰金 1,000 萬元;沈慶京求刑 17 年、罰金共 3,300 萬元;應曉薇求刑 16 年 6 個月、罰金共 5,000 萬元;彭振聲求刑 3 年;黃景茂求刑 7 年、罰金 1,000 萬元;邵琇佩求刑 1 年 3 個月、緩刑 2 年;端木正求刑 1 年;吳順民、張志澄、李文娟則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圖利金額逾 121 億元

京華城案是本次起訴中金額最為龐大的部分。北檢認定,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 新台幣 1,710 萬元,時任台北捷運董事長李文宗亦參與其中,致使鼎越公司取得最高 20% 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圖利財團金額高達 121 億餘元

此外,沈慶京另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 5,250 萬元,並行賄其助理吳順民 363 萬餘元。檢察官針對柯文哲於本案中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具體求處有期徒刑 15 年,併科罰金 5,000 萬元,並褫奪公權 10 年

政治獻金侵占案:涉案金額逾 6,234 萬元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柯文哲涉嫌將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的 3 筆各 200 萬元政治獻金(含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人捐款)全數侵占入己,合計 600 萬元

第二部分,柯文哲、李文宗及前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涉嫌透過肖像權授權金、支付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 1,724 萬餘元,並利用木可公司再侵占 4,510 萬餘元。三人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合計金額達 6,234 萬 6,790 元。檢察官就此兩部分分別求處柯文哲 5 年6 年有期徒刑。

眾望基金會背信案與申報不實案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一案中,柯文哲與李文宗涉嫌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的捐款,挪作競辦員工薪資使用,金額共計 827 萬 1,095 元,檢察官就此求處柯文哲 2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

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部分,會計師端木正涉嫌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予監察院,並在監察院要求退回補正後,未取得任何憑證即擅自登打「時樂公司」等 9 筆不實交易,檢察官求處有期徒刑 1 年

趨勢預測:宣判後強制處分動向備受矚目

全案於去年 12 月 24 日言詞辯論終結,審判長依刑事訴訟法新法規定,諭知柯文哲等 4 名審判中停止羈押的被告,須於宣判期日親自到庭,未到庭者得逕行拘提。北檢於民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包含柯文哲在內共 11 名被告

合議庭宣判後,是否接續召開訊問庭、針對強制處分變更聽取檢辯雙方意見,為外界高度關注的後續焦點。數據顯示,本案涉及金額之高、被告人數之多,均屬近年台灣重大政治貪腐案件中規模罕見者,其判決結果對台灣政治生態與司法公信力的影響,值得持續關注。

數據告訴我們什麼?

從本案的起訴結構來看,4 大案件、11 名被告、涉案金額合計逾百億元,構成了近年台灣司法史上規模最為龐大的政治人物貪腐案件之一。檢察官對柯文哲求刑 28 年 6 個月,反映出司法機關對於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圖利、侵占公益款項行為的嚴峻態度。宣判結果將成為後續政治獻金管理制度改革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範的重要參照依據。

常見問題解答

柯文哲在本案中被求刑多少年?

檢察官對柯文哲具體求刑 28 年 6 個月,並求處罰金 5,000 萬元、褫奪公權 10 年,涉及罪名包含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

京華城案中涉及的圖利金額為何?

北檢認定,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中,鼎越公司因取得最高 20% 容積獎勵建造執照,圖利財團金額高達 121 億餘元,為本案金額最大的單一罪嫌。

本案共有幾名被告?分別是哪些人?

本案共起訴 11 名被告,包括柯文哲、沈慶京、彭振聲、黃景茂、邵琇佩、張志澄、應曉薇、吳順民、李文宗、李文娟及端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