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彰化蕭姓女子輕信網路「協助避稅」廣告,將新辦帳戶寄出後,帳戶兩天內遭詐騙集團洗入近兩百萬元並提領一空,最終不僅沒賺到錢,反而因幫助洗錢罪被判刑四個月,並須賠償被害人損失。
核心要點
- 詐騙手法揭露: 蕭女於 2024年10月間 因輕信網路「提供職位協助避稅」廣告,主動聯繫詐騙集團。
- 帳戶淪為洗錢工具: 詐團要求蕭女辦理全新網路提款帳戶並寄出,隨即將其帳戶用於洗錢活動。
- 巨額款項遭洗劫: 僅短短兩天(10月28日、29日),蕭女帳戶便被四名被害人匯入近新臺幣200萬元,隨後遭全數提領一空。
- 自身未獲利卻成共犯: 蕭女聲稱對洗錢行為不知情且未獲分文,但法院認定她涉犯幫助洗錢罪。
- 判決結果出爐: 法院考量蕭女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一萬元。
- 民事賠償責任: 由於未能與所有被害人和解,蕭女仍須對其中兩名被害人(蔡女80萬元、李男56萬元)負起損害賠償責任,總計近百萬元。
- 法官警示: 法官強調,提供金融帳戶給陌生人存在高度風險,此行為構成與詐欺集團的共同侵權。
一句話結論
本案再次提醒民眾,切勿因輕信網路不實廣告而輕易提供個人金融帳戶,以免在未獲利的情況下,不僅淪為詐騙集團的共犯,更需面臨刑事責任與鉅額民事賠償。

